第173章 宣傳與發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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听著耳機里的歌曲,蘇安還是比較認可。

畢竟有先入為主的觀念,總覺得原唱可能更好一些。

但是雙方之間的差距非常的小,小到可以忽略不計。

如果這張專輯放出來被人們第1次听到,那麼就會對這個時空的人們形成第1次的先入為主。

以後,哪怕是曾經的原唱進行翻唱,大家也未必會覺得另外一個女人演唱更有味道。

「還不錯,遠遠超出我的想象。

我有理由相信,這張專輯一經面試一定會大賣。

只不過,可能你現在沒有人氣,貿然推出」在這個網絡剛剛開啟的年代,網上點播一首歌曲都要緩沖半天的年代。

一個毫無人氣的新人,想要短時間內取得耀眼的成就,的確是有些困難。

如果是網絡大爆炸的年代,哪怕是一個聞所未聞的新人。

只要唱片公司願意砸錢,買下能買的所有熱搜榜單。

至少在一天之內,能讓數千萬甚至過億的人記住這個名字。

而這位新歌手帶來的新專輯,也有可能會被幾千萬人聆听。

至于這幾千萬人的聆听能否變現成為實實在在的真金白銀,雖然有一定的風險,但是至少理論上能夠做到。

可是在當下這個年代,雖然有網絡可是還沒有後世那樣便利。

而且在音樂圈子里,話語權還掌握在媒體發布的榜單之中。

對于一家唱片公司來說,如果想要推出一名新人,首先要做的就是讓他有一定的知名度。

而這種知名度,就是頻繁在公司旗下其他歌手的演唱會上露臉。

畢竟這是公司自己的平台,通過師哥師姐帶新人的方式,讓更多的人認識到這些新人的存在。

也通過這些已經成名的明星,介紹給經常合作的媒體,希望這些人發表文章的時候,能夠提提公司的新人名字。

在這個時候,往往也是那些記者收紅包的大好機會。

李妍听到蘇安擔憂自己的名聲不夠,很有可能讓一張經典的專輯,在最佳的時間內沒有賣出,應該配得上它的數量。

等到專輯上市超過兩個月,盜版產業就會隨之跟上。

一旦被這些盜版盯上,那麼正版無法觸及到的角落,就會通通被盜版吃下。

在娛樂圈的明星,尤其是那些歌手。

幾乎每個人都遭遇過一模一樣的經歷。

那就是歌迷拿著盜版的專輯要求明星簽名。

對于歌迷來說,他們無法分辨這是正版還是盜版。

有時候盜版的包裝比正版還要花里胡哨,想要讓普通的消費者去分辨難度極大。

即便歌手本人知道這是盜版,也只能含淚簽上自己的名字。

畢竟,願意花錢的歌迷,可是自己未來演唱會潛在的消費者。

此時此刻,為了一張已經繼承事實的盜版光碟而大發脾氣,顯然是不夠明智的舉動。

尤其是這種盜版根本無法控制,盜版的銷量規模,遠遠大于正版的專輯銷量。

不過也正是因為這些盜版的存在,讓很多消費者用極少的代價听到了自己偶像的歌曲。

唱片公司心里也清楚,購買專輯的消費群體普遍都是年輕人。

這些人往往沒什麼購買力,在這有限的購買能力之中,願意花錢就已經是很難得。

如果唱片公司對于自己的藝人非常自信,就不會在意這些人是否購買盜版。

等到這些人大學畢業參加工作之後,在盡情的收割他們的錢包也來得及。

對于一名出道的歌手來說,第1張的專輯發行到第1場個人演唱會,中間會有兩年的時間作為過渡。

兩年的時間去沉澱粉絲,然後評估是否能做滿一個大型的體育場。

在當下這個年代,沒有哪家唱片公司會自信到,歌手剛剛爆紅,就迫不及待的想要開演唱會圈錢。

雖然在這兩年的期間內,歌手也會參加大大小小的演唱會磨練經驗。

可是在磨練經驗的情況下,要麼是參加師兄師姐的演唱會,作為一名演唱嘉賓驚喜亮相。

要麼就是跟公司其他新人一起開一場拼盤演唱會。

而這種拼盤演唱會的規模很小,遠不及爆紅歌手的大型個人演唱會。

等到所推出的新人,有了一定的粉絲基礎之後。

尤其是通過專輯的銷量來確認,看看到底有多少粉絲願意為這位歌手花錢買單。

只有有了穩定的基礎之後,才可能會開一場幾萬人的大型個人演唱會。

而這樣的演唱會普遍都開設在一線城市,因為一線城市的人口基數足夠大。

有了一次成功的經歷之後,唱片公司會小心翼翼的在二線城市繼續試點。

如果能在二線城市依舊取得票房上的成功,演唱會能銷售出8成以上的高價票,這就是取得了階段性的成功。

一旦一位歌手能夠在一線跟二線城市都能取得票房。

那麼隨之而來的就是全國巡演,類似于全國32場演唱會。

現在的李妍雖然有了獲得大家認可的作品,可是短時間內想要聚集人氣還是一場攻堅戰。

「公司已經在為我準備各種各樣的宣傳。

而且宣傳的途徑跟規模遠遠超過一般的新人標準。

除了我們內地之外,只要是華語能夠觸及到的地區都有相應的宣傳。

公司希望把我打造成下一個孫燕姿,短時間內席卷整個華語歌壇。

听我的經紀人說,公司為此打算在我身上投資3500萬的無條件宣發費用。

而且我還听說,即便是像我們這種規模的公司。

一個新人在推出第1張專輯的時候,公司能給500萬的無條件宣發就已經很難的了。」李妍說這話的時候,有些小小的驕傲。

有些話李妍並沒有說出口,因為這會顯得過于的張狂。

在公司之中,已經簽約發片的歌手,也就是那些所謂的老歌手。

在他們之中,有些人發第2張第3張專輯的時候。

能跟公司申請到的宣發費用連自己這次的一半都沒有。

也就意味著,自己這個純粹的新人碾壓了那些師兄師姐。

只有公司最頂級的一線,才有可能比自己多一些。

不過即便是公司的一哥一姐,在華語歌壇這個領域之內,能夠拿到的宣發費用也不會超過5000萬人民幣。

此時,蘇安的老媽听到李妍張口就是幾千萬。

是好奇的回頭問道︰「你們公司花這麼多錢不怕賠本嗎?」

因為是自己兒子寫的作品,蘇安的老媽也在留意後排二人的對話。

听到自己兒子寫的歌,有可能要被投入3500萬廣告費做宣傳的時候,作為蘇安的父母,當然是無比的開心。

不過開心歸開心,還是免不了有些擔憂。

雖然這筆錢不是自己的,可總是感覺心里沒底,畢竟自己家兒子寫的歌要被3500萬費用去宣傳,這真的是想都沒想過的事。

「阿姨你不必擔心。

是這樣的,公司投入廣告費用的時候,是有先決條件的。

當公司覺得你夠為公司掙錢的時候,才會同意一個歌手去制作他的個人專輯。

如果專輯制作完畢,在這段時間內突然間發現這位歌手很難帶來經濟效益。

又或者說這位歌手出了什麼事情,最終導致緋聞纏身。

那這張專輯也就不會再上市,制作這張專輯的成本也就成了虧損。

除了這方面的風險之外,那就是專輯上市之後能不能大賣?

以我們公司的新人為例,即便是較為優秀的新人。

能夠拿到的第1期宣發費用僅僅是500萬。

如果專輯銷量能夠達到30萬張,公司還有可能繼續撥付第二期的廣告費用。

如果500萬的廣告費砸下去了,連30萬張都賣不了,公司就會停止第2期的繼續投入。」李妍給蘇安的母親做了一個簡單的解釋。

畢竟唱片公司是商業公司,可不是純粹的文化公司。

這樣的公司是以盈利為目的,並不是為了推廣某一種文化而成立的公益公司。

既然是以營利為目的,公司會盡一切手段控制成本。

然而蘇安的老媽今晚里面的解釋之後仍舊是心中有疑問。

「就算投下了500萬廣告費用去宣傳,這30萬張專輯也收不回成本吧!

咱們縣城里的音響店,一張光盤好像才10塊錢吧!」老媽說這話的時候不太確定,畢竟她一次也沒有在音像店消費過。

家里的那些光盤要麼是兒子買的,要麼就是自己丈夫在搬家公司去撿那些業主不要的光盤。

等到過年回家時,把這些業主們不要的東西通通帶回來。

「10塊?」李妍愣了一下,不過隨即馬上笑著回應。

「阿姨,您說的那些可不是正版。

一張正版的CD,即便不是一線歌手,也要30塊錢左右。

如果是那些大紅大紫的歌手,一張專輯的價格很可能會到70或者80塊錢。

就按照70塊錢來計算,30萬張的銷量,那可是2100萬人民幣。

扣除500萬的宣發費用,再扣除制作專輯的費用。

剩下的就是這位歌手的簽約費用進行的分攤。

總體來說,500萬的宣發費用賣30萬張專輯,公司勉強處于不虧損的狀態。

所以,公司如果想要掙錢的話。

就只能是對歌手的專輯進行最精良的制作,然後花更多的錢去進行宣發。

爭取專輯得到消費者的認可,然後一口氣賣出幾百萬張。」李妍總算是解釋清楚專輯的宣發過程。

當李妍解釋清楚的時候,蘇安的老媽則更為擔心。

500萬的廣告費用就要求歌手必須賣出30萬張專輯。

那麼3500萬的廣告費用,豈不是要求兒子寫的這些歌,必須要賣出200多萬份。

好家伙,這要是把200萬張光盤堆在一個房間,恐怕連人都進不去了。

這麼多,這怎麼可能賣得了!

蘇安老媽擔心的時候,陳文潔听到這些也是目光復雜的看了一眼李妍。

跟自己一樣的同齡人,居然背負了如此之大的壓力。

這家公司也真是夠魄力,居然在這樣的新人身上砸下3500萬的廣告費用。

不過說來說去,還不是因為自己男朋友寫的歌足夠好听。

否則的話就憑李妍這樣的歌手,之前連簽約都做不到,更不要說公司為她發行專輯。

至少在這件事情上,自己男朋友就是李妍生命中的貴人。

在沒有遇到蘇安之前,李妍不就是混跡在一群奇裝異服,而且是留著各種奇葩發型圈子里的邊緣人物。

即便是李妍通過‘鈔能力’讓那些酒肉朋友對她‘姐來姐去’!

可一旦停止給這些人花錢。

不難想象,這些人立馬會翻臉走人。

只要李妍不傻,應該明白蘇安對她有多麼的重要。

而且在音樂這個圈子里,心甘情願賣掉自己作品的作者屈指可數,尤其是連署名權都賣掉。

明確感受到李妍受到來自于公司,對于專輯銷量的壓力之後,陳文潔對于這個情敵更加的警惕。

陳文潔甚至能夠想到,恐怕在李妍的眼中,自己的男朋友蘇安或許就是人人想要得到的唐僧肉。

至少在音樂圈子應該是如此。

「那你覺得,你這張專輯在3500萬廣告費用的宣傳之下能賣多少呢?」陳文潔目光純淨的看著李妍問道。

「」听到陳文潔的問話,李妍並沒有馬上回答.

而是看了身邊的蘇安一眼後,略微沉思了一下。

「公司也做過內部的預測,眾多的制作人跟行業前輩都說,我這張專輯銷量超過300萬應該問題不大。

如果能遇到一個爆點,一個宣傳上的爆發點。

能讓更多的人知道我的這些歌曲,或許在整個亞洲範圍內賣500萬也不是問題。「李妍沒有給出自己的猜想,而是把公司給出的評估說了一下。

「那你們公司應該去下注一下爆款的電視劇。

在彎彎的電視劇市場,所有的電視劇片頭片尾曲都是可以售賣。

只要你們購買了電視劇的片尾曲,只要這部電視劇能夠爆火。

甚至可以在整個華人圈子,以及整個亞洲地區爆火。

那麼,這部電視劇的片尾曲也會傳遍整個亞洲以及所有的華人圈子。「當年飛兒樂隊之所以爆火,就是因為《Lydia》是電視劇《斗魚》的主題曲。

正是這部電視劇的爆火,成功帶火了這首歌。

唯一可惜的是這部電視劇是在2004年播出。

現在是2002年,現在有什麼爆火的電視劇呢?

蘇安陷入了深深的回憶之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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