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七十四章 宣判(第六更)

下午5點30分。

此時,審判庭外走廊已經是日沉的斜陽。

宮川坐在被告席上,內心已經緊張得不行,那張漂亮的面龐,血色已經褪了不少,兩只手一直緊握著黑色圓珠筆。這是她獨立辦理的第一起案件,她不想辜負她的當事人。宮川腦海中不斷浮現起,綠茵草地上那些門球隊員在訓練的場面,還有花田的經歷。

宮川想守護花田的夢想。

這些人好不容易找到的棲身之所,自己一定要為之守護。

可是越是這樣想,宮川內心的壓力便是越大。要是萬一輸了的話,沒有了這塊門球場地,以現在她們的財力,將尋找不到適合的場地訓練。她們好不容易爭取到的參與世界錦標賽的機會,卻無法為之奮力拼搏。

像是被一塊巨大的岩石,壓在內心,宮川此時甚至感到了呼吸都變得有些困難。

北原此時在旁邊看著宮川,沒有出手干預。畢竟每個律師總會經歷著這一遭,放手讓她體驗一次這種心情的過山車,倒也無妨。

忽然,法庭左側的暗門,指示燈由紅轉亮,法官助理恭子率先步入審判庭內。恭子整理了一下書記台上的資料,確定了電腦工作狀態完好,隨後看向法庭內的原被告律師們,提高了聲音道,「裁判長即將入席宣判,請全體起立。」

話音落下。

法庭內的四位律師紛紛起立。古美門有些慵懶地系上了西服的第一個扣子。真知子則保持著挺拔站姿。北原地站姿則有些歪歪斜斜。

宮川也跟著站了起來,隨著听到書記員的聲音,她的心髒不由得又劇烈跳動了兩下。明明已經喝過礦泉水的嗓子,此時卻變得干渴起來。周圍流逝的時光,仿佛被凍結一樣,以一種慢放千倍的速度在流逝。周遭的景象也漸漸變得有些模糊起來。

下一秒。

暗門處,出現江田法官的身影,他步入審判席上。黑色的法袍輕輕飄動,在高聳的審判台上,他有些年輕的面龐,此刻也顯得頗為威嚴起來。

見到江田法官,真知子立刻上前一步,拿出了一張A4紙,遞交給法官,「裁判長。在作出判決之前,我想遞交一張先予執行申請書,考慮青葉台公寓現在的確處于通行困難,無論法官是否同意青葉台公寓擁有鄰地通行權,請求先行予以執行原告方的訴訟請求。青葉台公寓願提供一定金額就先予執行作出擔保。」

先予執行

所謂先予執行,即在某些特殊類型案件或緊急情況下,在法院未作出判決之前,即讓法院就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範圍進行執行,劃撥對方財產或停止、排除某類妨害。一般而言,強制執行往往需要等到判決生效後才能進行。而先予執行就是這樣一個例外

听到真知子請求先予執行,宮川的眼楮頓時睜大了幾分,立刻也踏上一步,「裁判長。現在判決即將作出。一審判決作出後,提出上訴,案件應移送至東京高等裁判所。對方的先予執行申請,應當向東京高等裁判所提出,而不是現在向新宿區地方裁判所遞交申請。」

在宣判之前,兩位巾幗律師再次爭斗起來。

江田法官面無表情地接過了真知子的先予執行申請書。

「裁判長!」宮川走上前一步,張了張嘴,想再次說話。此時此刻,宮川認為法官接受對方先予執行申請的這個動作非常不妙。這幾乎已經表達了法官同意對方行使鄰地通行權的觀點。不然的話,法官根本不會同意先予執行的請求。

「 !」

法槌敲響。

宮川面色再度一緊,然而宣判已經開始,此時她已經不能夠再繼續發言。那蔥蔥玉指在微微地顫抖,這道美人身影就這樣有些呆立地站在了審判席面前。

江田法官手上拿著一張紙,宣讀道︰「新宿區地方裁判所,一審民事判決書京新[65]0925號。原告︰青葉台公寓業主委員會。原告委托代理人︰古美門律師事務所律師古美門研介,古美門律師事務所律師黛真知子。」

「被告︰高井雅彥。被告委托代理人︰江藤律師事務所律師北原義一,江藤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,宮川佐枝子。」

「原告青葉台公寓業主委員會與被告高井雅彥鄰地通行權糾紛一案,本院于10月5日立案,依法適用簡易程序。11月21日,本院召開庭前調解會。11月25日,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。」

「原告代理人北原義一、宮川佐枝子到庭參加訴訟,被告代理人古美門研介、黛真知子到庭參加訴訟。」

「本案現已審理終結。經審理認定事實如下。原告青葉台公寓業主以信托方式持有坐落于東京新宿區A58012號土地上一座超高層的住宅建築,公寓房屋不動產產權證為編號A58012330號至A58012950號。被告高井雅彥名下擁有一片球場,坐落于東京新宿區A568013號土地上,相關的不動產權編號為A58233507號。其中今年年中以來,地鐵施工阻斷了青葉台公寓北側、西側、東側的出入口。經查青葉台公寓負一層存在一條地下小道通往外界,但道路狀況惡劣。」

「本庭認為,在道路隔絕狀態下,法律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得行使鄰地通行權。雖然法律並未規定土地使用權人等是否能夠行使鄰地通行權,但基于鄰地通行權的立法宗旨,土地的實際使用人亦得請求鄰地通行。現本案中的青葉台公寓實際上已面臨道路隔絕狀態,故公寓業主作為使用權人亦得請求鄰地通行。」

「就原告告第一項、第二項訴訟請求,本庭均予以認可。考慮本案場地系為專業訓練場地。雖法律規定鄰地通行權僅得賠償直接損失,但基于公平原則,本庭酌定賠償被告另覓場地租賃費用200萬。」

「現本案宣判如下。」

「被告高井需開放球場予青葉台公寓業主通行,開放範圍為一條人行道與一條機動車道。人行道寬度應不少于0.75米,機動車道應不少于單車寬加0.3米。」

「原告青葉台公寓業主委員會需支付被告高井草地賠償損失。其中損失數額為90725每平方米乘以佔用草場的實際面積。」

「原告青葉台公寓業主委員會需于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,向被告支付200萬場地租賃費。如原告未在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內履行給付金錢義務,則需依據《民事訴訟法》第236條之規定,支付遲延履行債務的利息。」

「案件受理費由原告負擔。」

「如不服本判決,可自本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,向本庭遞交上訴狀,並按當事人人數提供副本,上訴至東京高等裁判所。」

「裁判官︰江田青延。」

「同時,本庭同意原告提出的先予執行申請。本庭將委派土地測繪所人員,對原被告土地四周的相鄰地界進行測界,並決定開放通道的進出口位置。」

「宣判完畢。」

來自審判席上的每一個字都撞擊著宮川的耳膜。江田法官同意了原告的所有請求,並且還同意了先予執行的請求。然而,法官同意的賠償數額僅有200萬。自己之前經過測算,完全彌補高井的場地租賃費用,賠償數額必須達到1200萬才行。而現在,法院卻只判決賠償了200萬,僅為目標數額的六分之一,是自己主張的3800萬數額的十分之一都不到。

縱然之前再如何鼓舞自己,听到判決那一刻,宮川還是有些無法接受。

自己……

自己輸了……

自己沒能守護住花田的訓練場地……

剎那之間,自責的情緒淹沒了宮川,仿佛把她投入無盡深處的海底。

審判席上的法官已經退場,而原告席的真知子和古美門也已經收拾行當離開法庭。真知子回頭看了一眼那個呆立在法庭的背影,只是微微嘆了一口氣,便繼續邁出步子離開。整個607號法庭內只剩下了宮川和北原兩個人。

周三下午,被告席這邊的兩個人遭遇了各自的困難。作為第一次獨立辦案的宮川,在鄰地通行權官司上遭到了失敗,而北原卻在大馬路上直接瑞穗銀行的人馬給堵住,月底還債的數量從5000萬激增到了約7300萬。

然而,命運卻往往喜歡造化弄人。

有時,當你站在最高峰時,往下一步,就會跌入萬丈懸崖。

有時,當你處于人生的低谷時,卻有著如同黃金一般珍貴的機會,在角落等待著你。

此刻,在法庭里的北原和宮川正在為各自的處境而煩惱,他們並不知道這場鄰地通行權的官司,即將牽涉出一樁前所未有的、震驚東洋的官司,為他們眼前的各自難題帶來一個想象不到的,無比絕倫的轉機。江藤律師事務所繼川本高速一案之後,將再度活躍在法律界的舞台之上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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