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9章 擼貓就擼貓,又整一首歌出來!(2/2,求推薦票,求月票)

「才一個星期功夫,你又寫了一首歌?」

星期六上午,有貓工作室的休息間,楊謙蹲在地上逗著杜訊帶來的貓,而杜訊拿著手機坐在一邊看著楊謙發給他的曲譜、詞稿,驚得下巴都要掉了。

「嗯,下個月荷陽不是有一個紅橙節嗎?導演說想讓我上去唱《又見炊煙》,我覺得《又見炊煙》這首歌我唱起來差了一點氣勢,就琢磨著,寫了這首《把根留住》。」

楊謙頭也不抬地說著,沒辦法,貓太可愛了,楊謙撫模著它柔軟的毛發,舒服得都不想放手。

杜訊的貓是「美短加白」,其實楊謙更願意用「美短臥雪」這樣的名稱來形容它。因為肚子白白的,短短的白色絨毛,就跟它是趴在雪上的一樣,多有意境啊!

黑白相間的毛發還不能概括它全部「美貌」,跟普通美短不同的是,它的鼻子不是磚紅色的,四只爪爪的肉墊顏色也不深沉,粉女敕粉女敕的感覺,讓楊謙很想模一模……

「嘿嘿!」

楊謙就這樣做了,他伸手去踫(沒有踫到,就是單純的逗貓)它粉嘟嘟的小鼻子,小家伙躺在地上,招搖著兩只前爪想要抱住他作惡的大手,但楊謙已經閃電般地收了回去。

可惡的人類!

杜訊帶貓過來,主要是因為上個星期楊謙的妹妹想要跟貓玩,但沒想到楊謙的妹妹今天沒來,反倒是楊謙跟貓玩得不亦樂乎。

「這歌你寫的……」

看了一遍曲譜,再看向歌詞的時候,杜訊又一次震驚了,不過,話說到一半,他自個兒把問號給咽了回去。

杜訊是想起了楊謙上個星期帶來的其他歌,像《又見炊煙》、《往事只能回味》等,這些歌的歌詞,雖然他還沒有機會听楊謙唱,但就歌詞的質量而言,跟這首《把根留住》比起來,只有過之而無不及,所以大驚小怪也是沒有必要的了。

只能說楊謙是天才啊!

杜訊心里感慨著,改口問楊謙︰

「這歌你寫的意思,是不是在呼吁大家不要一直在大城市漂泊,要回來家鄉,支持家鄉的建設?」

杜訊覺得自己的理解沒錯,因為他就是北漂回來的,有過這樣一段經歷,再去看楊謙的這些歌詞就特別有感覺。

「差不多,但我也不是呼吁大家都回來,人口流動,人才的流動,其實都是很有必要的,而且大家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,增長見識,也是一件好事。」

楊謙知道這首歌在另一個世界的創作背景,也知道這首歌的歌名叫《把根留住》而不是《把根留下》。

所以他對這首歌的理解還多上了一層「游子對家鄉的認可」之情,這套用在現在的農村與城市的矛盾上也不算過于生硬。

「大家在外漂泊,或者是在別的城市居住,開始一段新的生活,但終究家鄉就是家鄉,我們的血脈還是流淌在這片土地上的!」

「我希望的是不管是留在大城市的人們也好,還是堅守在家鄉的父老鄉親們也好,我們不要淡忘了這份鄉情,不要忘記了自己的根在哪里,在家鄉需要我們的時候,奉獻出一份我們力所能及的支持!」

「就好像前幾年的台風彩虹那樣,荷城雖然被台風肆虐,損失慘重,但全國各地的荷城人都紛紛發起捐款,支援家鄉。」

「還有前年的荷陽縣的農產品滯銷,我當時在學校看到呼吁大家支持荷陽農產品的新聞,也是在網上買了幾十斤菠蘿分給了同學……」

楊謙對另一個世界的情況了解不多,但他听著這首歌,確實是覺得在自己家鄉唱出來的。

「楊老弟,我還是小瞧你了啊!」

杜訊感慨地搖了搖頭,他已經詞窮了,不知道怎麼形容他對楊謙的欽佩。

如果說之前他只是覺得楊謙是天才,是未來樂壇的一顆冉冉升起的新星,那麼現在一身正氣的楊謙,已經月兌離了天才的範疇,而他覺得以後楊謙所要到達的高度,也會遠遠超過他的認知。

不需要贊嘆太多,杜訊擼起袖子,興致勃勃地準備投入到準備跟楊謙一起錄的這首歌的工作里。

楊謙跟他說,這首歌伴奏需要鋼琴和架子鼓來演繹(其實還有更多,但那些楊謙現在不懂,索性先放一放)。

沒問題,是時候讓楊老弟見識一下你杜哥的架子鼓技術了!

……

魔都師範大學的圖書館,膚白貌美的戴羽妮坐在三樓靠窗的沙發上「看」書,修長豐腴的雙腿將牛仔褲繃成了極富彈性的樣子,聯合著那雙大紅色的高跟鞋,極具視覺沖擊力!

路過的同學眼楮都看直了!

不過,有這色心又有色膽前來搭訕的男生並不多。

戴羽妮那副遮了半邊臉的大號墨鏡,還有涂著跟她高跟鞋一樣色系的鮮艷口紅的嘴唇,無不流露著一種生人勿近的冷艷氣質,光是看著就讓很多男生相形見絀,哪里敢再過來打擾女神?

而且,她身邊僅有的空位也被張小雯和她們的電腦包佔據著,有哪個男生膽子特別大,還想過來要聯系方式的,都統統被張小雯給打發走了。

「妮爺,妮爺……」

張小雯用筆帽戳了戳戴羽妮縴細的腰肢,小聲地叫了兩聲。

「啊?啊?什麼?我睡著了?」

戴羽妮身體抖了抖,還下意識地抬起手,擦了擦沒有口水的嘴角,等摘下墨鏡,她有點迷糊的惺忪睡眼才暴露出來。

這一幕,要是被剛才那些兩眼放光的男生看到了,肯定會大跌眼鏡。

高冷女神此刻仿佛跌落凡間,變成小迷糊了!

其實也不能怪戴羽妮,真的是畢業論文的開題報告太難寫了!搞得她這個學渣,這段時間里睜眼閉眼想的都是畢業論文,煩不勝煩。

而且圖書館的這些大部頭的資料又難啃、又枯燥,她看了一會兒就睡著了……

幸好,現在不是在教室,也不是又被老師發現了她在課堂上睡覺。

不過,張小雯叫自己什麼呢?

張小雯的表情有些興奮,她將手機遞了過去。

「妮爺,你看,這不是你上次去羊城找的那個歌手嗎?」

「啥?」

戴羽妮還沒從迷糊勁里醒過來,她接過手機,看了半天才反應過來。

「就是在畢業典禮上唱《再見》的那個……」

「哦,我想起來了,是他啊!怎麼變這麼黑了?」

戴羽妮看了兩眼,就把手機放到一邊,拿起自己放在名貴包包里的水壺,干了一口。

剛睡醒,有點渴!

「好像是當了什麼記者,這個視頻是他去采訪一個農村Up主,前面是正兒八經的采訪視頻,後面是他自己唱歌的視頻。」

張小雯沒關注向天歌,她是在APP首頁看到推薦就點了進去。

記者?

戴羽妮有點印象,之前她問的那個同學好像是說楊謙去什麼電視台了。

不過,再見「舊人」,戴羽妮已經沒有當初那樣頭也不回地殺向羊城的熱情了。

「現在給我看也沒用啊,我都把樂隊解散了。要是暑假那時候還行,說不定我還能帶他一起去參加櫻桃音樂節。」

戴羽妮猶豫了一下,最終卻搖了搖頭。

她組建的樂隊最後還是沒能繼續玩下去,一方面是因為她是女孩子,女孩子當主唱的搖滾樂隊本來就少,況且她還唱不好。

另一方面,也是因為她現在大四了,明年也要像楊謙那樣大學畢業!以後要是被家里安排了工作,玩不玩音樂還不一定呢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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