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百七十八章 魚籽醬(二)

作者︰東方紅不敗投推薦票 章節目錄 加入書簽

鱘魚籽……虎口……一口萬金……優越感……

靈光一閃,楚清突然就明白優越感哪里來的了。

物以稀為貴;有錢人只買貴的不買對的;商人為了暴利,充分宣揚「你值得擁有」的消費觀,進而產生配套的宣傳手段。

比如,魚籽醬只有鱘魚籽做的才是正宗,那別的魚籽做的醬不是魚籽醬了?

而鱘魚籽醬要放在虎口上是為了讓其溫度接近與皮膚溫度,說是口感好,那隔水加熱就不能達到目的?或是放在手心上就不能達到效果?

女乃粉商人為了賣女乃粉,可以說母乳喂養不科學;鑽石商人宣傳出「一顆永流傳」的口號就可以天價販售並不稀有的鑽石;所有功效都建立在甘油含量上的護膚品,一旦打出「你值得擁有」的口號,就可以把水賣出甘油價,再把甘油賣出黃金價。

再配以似是而非的「偽科學」宣傳,糊弄人傻錢多之人,妥妥的穩贏。

九塊九你買不了吃虧、買不了上當,可你也買不著優越感。

階級把人分為三六九等,不同階級的人自然有不同的優越感,而商人通過商品強化優越感——唉,營銷學啊,楚清服了。

「有錢的當老大,沒錢的難過活,就算是看不慣,我又能如何?」楚清輕哼了一小下,自我解了個嘲︰「我是有錢人那伙的。」

來吧,展示!

楚清讓村長兒子找來最密實的一指網眼的的漁網,又要過整坨鱘魚籽,用幾層網抱住,在清水盆里又搓又洗,直到把筋膜都搓掉,又把漂洗干淨的魚籽撈出來,調制鹽水澆上去。

據說魚籽醬需要在一刻鐘內完成腌制,楚清算了算時間,也差不多了,沒有多難。

腌制完了再讓村長和他兒子嘗了嘗,兩人均點頭稱贊,但是楚清能看出村長兒子眼中的惋惜,他更喜歡吃原汁原味的魚籽。

楚清把郭正彪拉到一旁,建議他建設漁場,養殖鱘魚和鰉魚,這是長期的活計,因為鱘科魚類成熟周期很長,沒個八到十年不見得有成效。

郭正彪面露難色,因為想讓府衙出資,本就需要層層手續,而且各地府衙都不會承認自己有錢。

于是楚清進一步說︰「或者,你給我批條子,我投資建漁場,給你一成干股,如何?」

幫助別人,還能自己獲利,這才是雙贏的局面嘛。

想到未來那一罐罐的魚子醬,那就是一罐罐黃金,楚清真的是眼冒金星了——金錠形狀的星星。

郭正彪正有結交楚清的意思,盡管他絲毫沒有看出這個又腥又咸的東西會有什麼「錢途」,但是楚清既然提要求,他滿足一下,正好有個好交往。

所以他不但同意給楚清劃地皮建漁場,還不肯要那一成干股。

楚清當時沒有說什麼,但是回去後就給寫了契書,把一成干股明明白白確定在契書之上。

而已經制作好的魚子醬,讓卓耀回去找了冰格存放,有冰塊持續鎮著,一個月的保質期不成問題。

京都有錢人多,吃的東西也雜,很多富人能適應未發酵的蝦醬,甚至認為比發酵過的蝦醬味道更醇厚,那麼適應魚子醬問題不大。

楚清寫了一篇宣傳稿,讓卓耀背下來︰比如來之不易,想要獲得正宗魚籽醬,要七年以上的鱘魚,鰉魚更是要超過十年;

比如魚籽醬要在一刻鐘之內腌制完成,不然味道不新鮮;

比如魚籽醬是大補,能明目、防佝僂、潤肌祛斑、增強體質等等;

還有魚籽醬的正宗吃法——置于虎口與皮膚同溫、舌忝食,感受舌尖和上顎將魚子醬頂破魚卵的「噗噗」聲,別用牙咬,那樣會損失味道……

總之就是現世的那一套——好東西不是讓人享用的,是專門折磨人的,人要為那點東西服務,怎麼麻煩怎麼來,才能體現優雅和高貴。

要讓富人們花巨資去買巨罪承受,這樣才能……讓楚清賺到錢。

那又咸又腥的東西,楚清消受不了,可有很多人「值得擁有」啊,買賣本就是「郎情妾意」的事情嘛。

至于價格,楚清也定得很高,巴掌大的一小瓷罐,百兩銀子,而且這份錢楚清賺得心安理得。

以大宣當前的物流水平、冰鎮成本和魚籽產量,想吃到鮮美正宗的魚籽醬,百兩一小罐很實惠喲!

「我們再去海邊看看吧。」楚清對郭正彪說。

這段日子郭正彪也不干別的,專門陪著楚清考察水產了。

在海邊,楚清與郭正彪簽訂了很多海產的承買契約,郭正彪很是高興,他今年的政績出彩有望了。

「小寶,娘親給你的鏢局拉生意了啊。」楚清在心里念叨,驀然,楚清想到,再有一個半月小寶就該過生日了。

楚清不知道小寶的生辰八字,白樺他們調查楚清的家人時也沒有具體查這個,楚清一直把與小寶一起離開張記菜館之日當做生日。

而且,這幾年也經常趕不上小寶的生日,「我這娘親當的不合格啊!」楚清想。

今年孩子都十二歲了,第一個本命年,楚清一定得給好好過個生日。

一個半月……快馬加鞭吧,就當八百里加急了,等到了沃斯,大草原,更可以提速。

***********************

小寶最近踫到更多的麻煩。

雖然小木謄抄的《悔過書》讓周邊的牧民明白事情的究竟,但是更多的沃斯人不明白。

以至于跟風涌進沃斯來做生意的小買賣人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沖擊,比如被「抵制」了。

抵制從多方面發生。

在沃斯的大宣人,通常是以個體經商的形式,與所處部落搞好關系,繳納一定的地皮租金,自己搭建帳篷或者氈房當做商鋪,用以售賣商品。

但是,關于「大宣是竊賊,竊取沃斯國的玉石、還高價販售次品給沃斯人」的輿論聲勢一鋪開,這些商人的生意就冷清下來。

這批商人多在邊境互市上有商鋪,他們帶到沃斯境內的,的確是殘次品和廉價商品,售賣的價格也確實高于在國內。

但這無可厚非啊。

沃斯人在互市上買賣的多是糧食和茶葉,而日用品方面很少,畢竟大老遠的跑來一次不容易,而且來就是受了一個村莊或者部落的委托,大批量購買的。

想滿足各家所需基本不能。

比方說,有需要蠟燭的家庭,有需要木桶的家庭,還有需要針頭線腦的家庭,可他們統一的需求是賣掉皮毛、購買糧食和藥品,自然前來購買的沃斯人優先考慮的是大眾所需。

那麼日常生活所需通常不能得到滿足。

來沃斯的生意人就是來賺這份兒錢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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