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三章 生意

沈鴻雪的話,讓翎鈞心情頗好的眯起了眼楮。

這種既能幫他處理掉麻煩,又能漫天要價的「暴利」生意,頓時,便引起了他的濃厚興趣。

「要多少,給多少?」

「不還價?」

伸手,稍稍活動了下手指,翎鈞那帶著邪氣的笑容,讓他只是坐在那里,一動不動,也給人一種危險至極的感覺。

仿佛,他已經準備好了,可以拿來出手的「貨物」,現在,只差沈鴻雪一句肯定答復。

「這……生意人,自然講究個漫天要價,落地還錢……」

「若你把價格開的過于離譜,超出了他們的承受能力,他們,自然是會跟你商議下,可否賒欠一些,日後償還的。」

沈鴻雪出身商賈,自然明白,這種聯姻,對商賈來說,是有多大誘惑。

若非沈家,祖上曾助高皇帝奪天下,得了高皇帝御筆特赦,此時今日,也不可能如此做大,每代,皆有子弟入仕。

嚴格來說,沈家,應算是「官商」。

柳家與沈家結親,是高攀了沈家,因此,對沈家老爺子的話,柳家斷不敢心生忤逆。

之前柳輕心能以嫡妻身份,嫁入哱家,亦是因為,她的外祖家,沈家,並不是身份位列四等的商人。

需錢養兵,僅僅是哱家最末的一條需求。

若只為圖財,平妻身份,已足令諸多商賈趨之若鶩,又何必,浪費與其他官宦聯姻的機會?

「我這里,許有幾位二三品大員家的嫡小姐出手,不知,鴻雪那里,可有合適下家接盤?」

商賈,能求娶到官宦人家的庶出小姐,都會被視為「祖上積德」。

嫡小姐?

開什麼玩笑!

若當真,有這等好事,那些富賈們,便是砸鍋賣鐵,休妻滅妾,也要為這種機會,掙個你死我活。

討價還價?

不存在的!

「這種貨,自然不愁賣。」

「只是,你確定,做這麼大的‘生意’,不會給你自己惹麻煩?」

錢,是好東西。

但也得有命賺,還有命花才行。

沈鴻雪稍稍遲疑了一下,抬頭,看向了翎鈞。

如果,能當真把這「生意」,沈家在商界的地位,定能再上層樓。

可他不希望,為了一點兒身外之物,讓翎鈞惹麻煩上身,甚至,牽累到柳輕心。

「瞧你說的。」

「我是那麼不知輕重的人麼!」

燕京里,有許多討厭的家伙,為了與他搭上關系,甚至不惜親自上門,許諾把嫡出女兒送來給他做妾,做通房。

之前,他已拿年齡說事,婉拒了十幾人。

可待到幾個月後,他與柳輕心的大婚塵埃落定,那些人,必然卷土重來。

介時,年齡,便無法再作為借口了。

為了日後清淨,他必須得提前,為這些「蒼蠅」準備好,適合她們的去處。

「我即使敢說,要把她們賣了,自然,就有法子,讓她們心甘情願,感恩戴德的應承,讓她們的家里,毫無怨言。」

「當然,為了讓金主們覺得物超所值,我還可以稍稍犧牲一下,跟他們有些萍水交情。」

「只是,我家娘子,痴迷珍稀藥材。」

「若他們來拜訪時,未備好,能入我家娘子眼的藥材,守門兒的侍衛,恐不會為他們稟報。」

說罷,翎鈞眉眼彎彎的,看向了坐在他身邊的柳輕心。

他,從來都不是什麼樂善好施之輩。

想從他這兒拿到好處,卻不付出,與之相應的代價?

可能麼?

「好罷。」

「既然,你有如此把握,我便信你所說。」

「一個嫡小姐,你打算要價多少?」

沈鴻雪對翎鈞的了解,僅限于他擺在明面上的皇子身份和遠在西北的糧馬生意。

他不想雇人調查翎鈞。

雖然,這有助于他更多的了解他,規避與他合作的風險,但凡事,有利必有弊。

他不希望,為了一點未必會到來的風險,傷及他與柳輕心的感情。

不舍,為柳輕心的將來,埋下禍根。

「三品以上,嫡小姐,黃金一萬兩,庶小姐,白銀一萬兩,三品以下,就各自折半罷。」

「過門前,貨款付清,沒錢的,拿能入了我眼的好馬來換也行。」

把官宦人家的小姐,嫁給商人做妻妾,這種在旁人看來,難如登天的事,從翎鈞嘴里冒出來,卻似打個瞌睡般簡單。

他要的價,並不算高。

大部分經營有道,敢惦記這種事兒的人,都出得起這價兒。

「彩禮,由買家準備,嫁妝嘛,無論多寡,也都歸買家所有。」

「成交之前,我會使人尋機會,帶買家看貨,婚禮當日,我會使人送去賀貼。」

「需我前往觀禮的,可去王府送請帖。」

「去不去,瞧我家娘子心情。」

翎鈞稍稍想了一下。

許是覺得,自己沒什麼需要補充的了,便把目光,轉向了坐在他旁邊的柳輕心。

「你們這些家伙,怎能把人當畜生販賣!」

對柳輕心而言,販賣人口,是一種非常野蠻的事。

她來自未來,對這種事,可謂深惡痛絕。

之前,她沒有發聲,只是因為,她以為,這只是翎鈞和沈鴻雪,在信後胡說,瞎鬧著玩兒的,而非,在談生意!

可現在……

「娘子,這可就冤枉死我了!」

「真正賣掉她們的,是她們的父兄,我,不過是借個勢,給她們換個買家!」

見柳輕心面露不悅,翎鈞忙跟她解釋。

他不知道,為何柳輕心對人口生意,有這般大抵觸,但不管原因是什麼,他,都不想她不開心。

「官宦家族出身的女子,有幾個,不是家族牟利工具的呢?」

「輕心,你這麼責備我們,著實有失公允!」

在沈鴻雪的概念里,柳輕心,他的表妹,一直都是那個,看到家里丫鬟犯錯挨打,都會掉眼淚的善良姑娘。

在他想來,柳輕心會對人口生意這般厭惡,也該是因為,她覺得,那些被販賣的女人可憐所致。

思慮再三,沈鴻雪最終決定,換一種,柳輕心能接受的方法,跟她解釋,這買賣,其實,並不像她想的那麼可惡。

「翎鈞說的這生意,雖歸為買賣,其實,也不能算是買賣。」

「嫁入貴門,固然能讓她們收益些許風光,但風光之後呢?」

「宅府之斗,後院之爭,子嗣奪嫡,一著不慎,就會連性命都搭上!」

「而嫁給商賈,就完全不一樣了。」

「那些花費重金,將她們娶進門的商賈,為了能讓家族月兌離商籍,定會對她們這些‘來之不易’的妻妾,百般疼惜,力求令她們多育子嗣,為家族多備‘希望’。」

「縱是將來,她們年老色衰,夫君移情旁人,只要,她們家族不倒,或子嗣尚存,那家里,就總會有她們一席之地。」

說罷,沈鴻雪稍稍猶豫了下,最終,決定保持緘默。

他不知道,柳輕心還記得多少以前的事。

也不知道,她對翎鈞,這個令諸多燕京貴族愛恨參半的「煞星」,到底有多少了解。

但他知道,翎鈞跟他提「人口生意」,實際上,是在跟他,跟沈家,表明一種態度,他,對柳輕心的態度。

沒有人可以取代她。

連與她相爭,令她委屈,都不行。

而他,作為沈家人,理應,或者說,必須,給翎鈞一個,襯得上他誠意的回答。

「若這些女人,都是如你說的這般,逆來順受,苟且度日之徒,被賣給誰,好像,還真就沒什麼太大區別。」

在柳輕心的概念里,女人,最應該具有的,就是自愛之心。

趟無自愛之心,自尊之氣,別人,又有何能,對其施救?

這就好像是患病之人。

若這患病之人,自己都沒了求生意志,一心盼死……

「罷了。」

「你們想怎麼折騰,就怎麼折騰去罷!」

想明白翎鈞和沈鴻雪的話之後,柳輕心自嘲的笑了笑,仰起頭,看向了頗有些灰暗的天空。

這里是古代。

生活在這里的女人們,大都被三從四德束縛,甘願,甚至以成為對家族有用的人為榮。

她這樣的「瘋婆子」,怕是翻遍一座城,也尋不出幾個的。

「我只盼,你們在做這生意的時候,別傷天害理。」

「若有女子,有心意所向之人,那得其傾慕的人,亦願與之相守……」

「莫為三寸之利,毀人姻緣。」

人,總得為自己的喜歡,付出一些東西。

若一人,連對抗自己命運的勇氣都沒有,又有什麼資格,說自己是當真喜歡?

愛極無懼。

恨極無畏。

喜極無怨。

怒極無智。

這是她自恩師手中接下,象征傳承的玉牌時,恩師給予她的教誨。

……

吃過餃子之後,白發老者就客氣的跟李素告辭。

身為「地主」的李素,親自幫他挑選了馬匹,並將他送出了江南大營。

臨行,他回頭看向了李素。

見李素著實沒有要挽留自己,或跟自己問詢什麼的意思,才長嘆一聲,揚塵而去。

見李素矗立原地,一副錯事機會的遺憾模樣,一直跟在他身邊的李七,笑著搖了搖頭。

急功易失,近利易損。

他家少爺,自幼便是個急性子。

為此,不知吃過多少虧。

雖他每每後悔,發誓賭咒,日後絕不再犯,可事到臨頭,他卻總難自抑。

不過,他今日听從了自己的勸阻,沒有畫蛇添足的,去與那白發老頭兒套近乎,倒是讓他頗感意外和驚喜。

「咱們該回去,處理軍務了,少爺。」

李七上前一步,壓低聲音,跟李素稟告了一句。

李素只是個小小校尉,雖暫時的,被翎鈞授權看管江南大營主事,但地位在他之上,又早就被分派了主管事宜的將官們,卻都還官在其職。

換句話說,真正輪得到李素處理的軍務,並沒比之前時候,多出太多。

跟在李素身邊的李七,當然知道這個情況。

所以,他跟李素提醒,該回去處理的「軍務」,顯然,是指的他們剛剛得手的那本,記錄了諸多人把柄的暗帳。

「知道了。」

李素答應了一聲,回頭,看向了站在他背後的李七。

他還是覺得,自己錯過了一個,與李銘的親信結交的好機會。

在他想來,若那白發老者,只是為了考驗他,臨走,便沒必要,再回頭看他,更沒必要,以一聲長嘆,代替與他辭別。

雖然,李銘有很多親信,這白發老人,只是他眾多親信中的一個,不知何時,都可能死于非命。

但李素認為,人脈,總需要一個,日積月累的過程,能結交討好一個,就總比,一個替他跟李銘說好話的人都沒有,要強得多。

「我還是覺得,該尋個機會,跟這位先生,好好兒的喝杯茶。」

「你幫我打听一下,這位先生怎麼稱呼,可好?」

跟李七,李素永遠只會用商量的口氣。

他知道,李七,比他聰明的多,敏銳的多,冷靜的多。

如果,李七對一件事,連續拒絕兩次,那就意味著,這件事,絕不是他能覬覦。

當然,通常情況下,李素,不會做第二次的嘗試。

「老爺最不喜的,就是家中晚輩,與他的親信保持親密。」

「少爺可是忘了,旌德少爺,是怎麼死的?」

李七永遠知道,用什麼樣的方式,能在說服李素的同時,最大化的,幫他保留面子。

也正是因為這樣,比李廿七更晚成為李素下人的他,才步步為營,先是成了李素的書童,之後,又得了「自由」之身,成了李素的「軍師」。

李旌德,李素平妻王氏所生的次子,在德平伯府,排名第五的嫡少爺。

十年前,為幫他母親王氏出氣,試圖以黃金千兩,收買李銘的一個親信,勸說其毒殺李素。

結果,那親信非但沒受其賄賂,反將黃金遞呈到了李銘面前,詳述了李旌德試圖收買他的前後事宜,李旌德也因此,被李銘下令,于庭院正中,亂棍打死。

彼時,李素已到達東北大營,無緣目睹,李旌德被殺慘狀。

但恰巧前往德平伯府,為李素取春衣和單鞋的李廿七,卻將彼時之景,詳細的講給了李素和李七听。

皮開肉綻。

血濺三尺。

收尸時,除了頭骨,已無一處骨頭,不是碎的。

據說,李銘沒讓李旌德白死,他用這具破爛不堪的尸體,誣陷了一個,與他有隙的武將,那武將,被隆慶皇帝治罪,施以「檀香之刑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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