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此,他們希望雨下的更猛,他們想要毀了別人的傘。
叫你跟他們一樣淋雨,叫你跟他們一樣痛苦。
三個月後,臨近于光耀初中開學。
白棠才決定去離婚。免不了一陣雞飛狗跳,但他們鬧也無法改變事實,心疼也只能把為數不多的存款拿了出來。
不出意外,于光耀選擇跟于振興,都不帶猶豫的。
法官判白棠每月給于光耀支付2000元的撫養費。
白棠佔了他母親的身份,給他生活費無可厚非,這是義務,給到十八歲,她就不會再給。
從法院出來之後,于振興幾人如釋重負。
白棠轉身就去銀行辦了張銀行卡,給了于光耀。這張銀行卡給他們誰都是一樣,沒一個真正負責的。
卡給于光耀,密碼呢,自然沒有說,白棠只說等于光耀十八歲生日再告訴,他們也不敢多說什麼。
白棠沒有帶什麼東西走,這里也沒什麼東西可帶走的。
溫夙的頭發已經長出來不少,柔軟細密。
第一次走出那個村,這里又是新奇的。
買了點吃的,給她也給溫夙買了幾件便宜的地攤貨衣服,褲子,鞋子。
然後出發。
車上,她掏出手機,剛剛充了話費。
原主這個父親,每隔幾天都在打電話。
之前,她沒交錢,就一直沒有接到過。
原主父親呢,也轉不過來。
打不通,他就一直打,他大約是不會幫充話費。
電話打過去的,那邊表現的很驚喜。
「棠棠?是你嗎?」
白棠則平靜多了,通知著一個事實︰「是我。爸,我離婚了。」
「離婚了?」白忠凱嘆口氣,似有幾分猶豫,而後方道「離了好啊!離了,棠棠就不挨打了。沒地方去,就回來,棠棠戶口在這里,家里房間也給你留著的。你想回來隨時都可以回來住。你後媽不敢說些什麼的。」
年輕時太混賬了,沒做到當父親的責任,想補償閨女的時候,閨女已經遠嫁他鄉,一年難以見面。
白棠也沉默了一下,她能感受到原主父親語氣里的小心翼翼。
早年,原主也曾想離婚。她的父親不允許,說離婚丟人。
而現在,他能接受了。
人事已非,傷害注定無法彌補。
「嗯,我還帶了個人回來,家里應該有空余房間吧?」
原主最後記掛的也只有她的父親。
她用了原主的身體,照顧她記掛的人是應該的。
白忠凱趕緊道︰「有,當然有。是光耀嗎?」
女兒的兒子,他見過幾次。
現在年紀不大,還可以好好的教教。方才沒問,是覺得于家是不可能讓于光耀跟著她的。
「于光耀有自願選擇跟隨父母一方的機會,他當然是選擇跟隨于振興生活。我帶回來的,是另一個少年,十五歲,溫夙,父母不祥,孤兒,養母已亡。」
「他願意嗎?」
「自然是願意。阿夙他很好的。」
「那就好,那就好。咱家不差這口飯吃。」
白忠凱沒有多說,怕女兒傷心。
他甚至認為,女兒是因為于光耀傷了心,才會決定養一個父母不祥的孤兒。
「阿夙非常聰明勤快,學任何東西都學的快,你一定會喜歡的。」
白棠又說了說溫夙的好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