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許連斑鳩自己都沒有發覺,那些跟在他身邊的人,每一個的身上,都有他的影子。
當年在馬德雷山林中,他也曾對整天都是鼻青臉腫的精神小伙說過同樣的話。
「沒事的,頭皮!誰又不是天生什麼都會的,多犯幾次錯誤才能長大,等你長大了才能幫得上咱們的忙啊!」
「別怕,頭皮!天塌下來不還有老子給你頂著嗎?」
「厲害了,頭皮!」
連頭皮自己都沒有發覺,當他在和小安德烈說話的時候,其實他的心中,在努力模彷著斑鳩的樣子。
他覺得至少有三層火候了!
帥!
……
修洛特爾軍團帶隊過來的是‘狼’,灰狗的兒子。
難怪斑鳩一開始看見他的時候覺得有些眼熟,沒想到居然是這個家伙。
當年還在馬德雷山林中的時候,灰狗總是舍不得將他的兒子送上戰場,哪怕是自己在拼命,也要將自己的兒子留在營中。
火雞嶺一戰的時候,全部落所有人都出動了。灰狗帶著他的兒子,從一個坑跳進另一個坑,他自己身上中了十幾顆子彈,兒子身上卻是分毫無損。
別人都說他養了個大姑娘,灰狗也不分辨,只是笑著將話題岔開過去。
「怎麼這一次,你爹舍得讓你過來了?」
斑鳩笑著問到。
狼在斑鳩的面前站得筆直,像是一株挺拔的白樺一樣。
「是我自己要過來。」
「為什麼?」
「我爹太能嘮叨了!」
斑鳩哈哈大笑了起來。
灰狗可不是個碎嘴的性子,大概也就在自己的兒子面前,嘮叨的話多了些。
「快坐吧,別站著了。」斑鳩給他指了指椅子,「在我面前,不用太拘束了。你爹不在這兒,你可以把我當成你的爹一樣。」
狼看了看斑鳩,想爭辯,又憋了回去,老老實實地坐了下來。
「怎麼樣?你來的時候,家里還好嗎?」
狼低著頭,捏著衣角。他有時候有些過于害羞,包括在準備撒謊的時候,即便是一個生人也能從他的小動作上看得出來,他是在說︰「接下來,我要準備撒個謊——」
過了一陣,他果然抬起頭來,說到,「挺好的!大家都挺好,有吃的,也有穿的——」
「說實話吧!」斑鳩打斷了他的話,加重了一下語氣,說到。
狼慌了一下,低頭沉默不語,捏著衣角都快要將自己的肚臍給露出來了。‘反正我就這樣說了,你信不信吧!’
見此,斑鳩主動開口問到︰「和斯科特的貿易,還在進行中嗎?
狼點了點頭,然後又搖了搖頭,眼楮不小心和斑鳩的目光一觸踫,又慌亂地避開。
斑鳩看見狼的眼楮一下子變得紅了。
「斑鳩,」狼顫聲回答到︰「斯科特的東西,實在是太貴了!」
斑鳩沉默了一下,問到︰「你們一天吃幾頓飯?」
狼回答到︰「一頓。」
「部落里的衣服還夠穿嗎?」
「衣服倒是夠穿,大家也都習慣了,將樹葉和草葉編在一起,里面襯上絨草,也能御寒。」狼回答到。
「部落里,有人……不听話嗎?」斑鳩問到。
「有幾個,」狼回答到,「但是也沒什麼,叔叔們都在,鬧不出什麼大亂子來。洛岑下手也重,打殺了幾個,壓服了!」
斑鳩的心中,突然便又想起那個年輕的姑娘來。
他還記得他們第一次見面的樣子,那個穿著紅色的曳地的長裙,頭上帶著亮閃閃的珠翠,身體婀娜得像是一只柔軟的天鵝一般的姑娘。
他們第一次見面的時候,她站在泥濘的路中間,大大方方地問他︰「斑鳩,我喜歡你,我想嫁給你,你要我嗎?」
——哈哈,那時候的洛岑,狂野得像是山谷里的颶風一般!
——每次斑鳩一想起她來,就忍不住想笑!
「洛岑還好嗎?」斑鳩問到。
狼一驚,往自己身上模了幾下,才似乎又想起什麼,吶吶地說到︰「她叫我帶了一封信,但是被我給弄丟了……」
「沒事,沒事,」斑鳩連忙擺手,說到︰「她也經常給我寫信,丟了就丟了,沒什麼。白人軍隊還經常圍剿你們嗎?」
「三天五天總會來那麼一次的,」狼笑了起來,說到︰「不過,咱們也有經驗了。它們也不會大舉出動,不過就是逼著咱們多給點錢罷了。咱們能打的時候就打一打,不能打的時候花點錢也就過去了。」
「部落里的錢還夠用嗎?」
狼笑了笑,低下了頭,捏著衣角——
斑鳩于是便也跟著笑了一下,沒有繼續再問下去!
「對了,斑鳩,你什麼時候回家去?」狼問到。
「唔,」斑鳩想了想,過了好一陣,才若有若無地回答到︰「快了!」
心中卻在冥思苦想著,那一場記憶中的戰爭,是什麼時候開始的?
是1846年春?
還是1846年夏?
……
斑鳩是在《丹佛日報》的夾頁里看見洛岑寫給他的信的。
一支白人探險隊撿到了那封信,然後將它賣給了《丹佛日報》。
在報紙的夾頁里,和一堆賣‘贖罪符’和‘透視藥劑’的廣告一起,《丹佛日報》聲稱發現了一個驚天大秘密︰
——《驚爆你的眼球!走進一個寂寞的印第安女人的內心世界!》
「我的好人兒啊,自從你離開之後,我每日每夜都在思念你!想你想得無法入眠,想你想得連眼淚都流干了!」
「屋子里,床上,桌子上,到處都是你的氣息,我想和你粘在一起,用橡膠樹的汁液將我們裹起來,別人用刀都無法將我們分開!」
「我想你,你也一定想我。」
「玉米地里和大桑田里是我最喜歡去的地方,因為你曾經在那里愛過我!」
「山嶺和天空,它們都是你的形狀,我看著它們就好像看見你一樣!」
「為什麼天空是藍色的,樹木是綠色的,春天是暖和的,槍炮是堅硬的……一切的一切,都只有一個答桉,那就是因為我愛你!」
「你說過你三年之後就會回來,但是我卻感覺這三年像是三百年一樣漫長!」
「但是我願意等你,因為在我的心里,等你三百年就像是等三年一樣短暫!」
「當你回來的時候,我要穿上紅色的曳地的長裙,帶上五顏六色的羽冠,站在道路的正中間等你!」
「我想要嫁給你!每一天都嫁給你一次!」
……
雖然阿帕奇語被翻譯成了英語,但是斑鳩無比的相信,這肯定就是洛岑寫給自己的!
一個名叫來曼-弗蘭克-鮑姆的家伙在這封信的旁邊畫了一副漫畫,是兩只野狗連在一起,一只對另一只說︰
「汪!汪汪……看,愛情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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